破产单位的财务档案一般在那?
破产单位的财务档案一般在那?一般来说财务档案都是在财务办公室。但如果破产后单位没有办公或搬地方了,还有工作人员没有了,或单位解散了都会挪地方。如果单位指定由专人保管一般也是由财务人员保管起在,因为财务档案的保管时间是规定了期限的,财务对自己做账的责任也是有期限的。如果破产后解散财务人员也没有工资,人去楼空也许就会被丢弃一边,那就不好说在哪里了。
您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财务档案的存放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能随意处理或销毁,这是由于财务/会计档案的性质决定的。
一、财务档案特点1、会计档案既属于国家档案,也是各单位的重要资料,专门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反映单位经济的来龙去脉;
2、可以核查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是否存在无弄虚作假、做假账、违法乱纪、行贿等行为;
3、重要的是财务/会计档案提供详尽的经济资料,一方面,可以帮助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另一方面给单位经营决策提供意见参考。
二、财务档案的去处1、根据《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公司、企业破产,注销以后的会计档案由破产注销的主管单位或财产所有者的代管者移交当地档案管保管五年,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移交工商局或由工商局,法院指定的单位代管。
2、根据《会计法》规定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当然,也会根据财务/会计档案类型进行规定存放期限
1、永久保存的财务档案:资本金、股金及股权明细、补发凭单(卡)收据、账销案存的清单或资料等;
2、保管期限为10年的财务档案: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财政总预算、税收年报等;
3、保管期限为5年的会计档案: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报表及附件、说明);联行往来清单及查询查复书;密押代号表使用保管登记簿等。
另外当财务档案保管期满,可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制作销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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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财务 处理大概是怎么做的呢
您好,您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相关法规:《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第七条 破产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应当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对破产宣告日的资产进行初始确认计量;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对破产宣告日的负债进行初始确认计量;相关差额直接计入清算净值。
第八条 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资产,应当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进行后续计量,负债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破产企业应当按照破产报表日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和破产债务清偿价值,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清算损益。
第九条 破产清算期间发生资产处置的,破产企业应当终止确认相关被处置资产,并将处置所得金额与被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直接相关的处置费用后,计入清算损益。
破产清算期间发生债务清偿的,破产企业应当按照偿付金额,终止确认相应部分的负债。在偿付义务完全解除时,破产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负债的剩余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清算损益。
第十条 破产清算期间发生各项费用、取得各项收益应当直接计入清算损益。
第十一条 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当计算所得税费用,并将其计入清算损益。所得税费用应当仅反映破产企业当期应交的所得税。
第十二条 破产企业因盘盈、追回等方式在破产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初始确认计量的账面价值与取得该资产的成本之间存在差额的,该差额应当计入清算损益。
第十三条 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新承担的债务,应当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并计入清算损益。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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